谱析解读:GB2763-202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21-08-23 09:26:09来源:admin
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新版标准将于2021年9月3日起实施。至此,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突破1万项,全面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产品。
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近2倍。与2019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81个、残留限量2985项;与“十三五”之前的2014版相比,农药品种数量增幅为46%,残留限量数量增幅为176%,超额完成农业农村部提出的“十三五”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任务,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再上新台阶,将有力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农业生产科学合理用药、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
新旧国标的变化
与GB 2763-2019相比,GB 2763-2021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2,4-滴丁酸等81种农药;
b) 增加了2985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c) 增加了7项检测方法标准,修订了2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了2项检测方法标准;
d) 增加了2,4-滴丁酸等66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e) 修订了原标准中噻唑磷的中文通用名、2,4-滴二甲胺盐等3种农药的英文通用名;f) 修订了原标准中194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
g) 修订了原标准中吡氟禾草灵等12种农药残留物定义;
h) 修订了丁苯吗啉等4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i) 2甲4氯(钠)等17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噻草酮等3种农药的限量值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
j) 修订了规范性附录A,增加了小麦全粉等20种食品名称,修订了15种食品名称。